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生態環境(jing)標準HJ 1223—2021
環境空氣(qi) 揮發性有(you)機物的應急測(ce)定 便攜(xie)式氣(qi)相(xiang)色譜-質(zhi)譜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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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引用文字 為標準部分內容
警告(gao):本(ben)方法使(shi)用(yong)時要(yao)注(zhu)意(yi)事故現場及周邊環境的危(wei)險(xian),做好人員防(fang)護。
1 適用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(le)測定環境空氣中揮發(fa)性有機(ji)物的便攜(xie)式氣相色譜(pu)-質(zhi)譜法。
參考設備
本標準適用于突發環境事件現(xian)場周邊環境空氣中甲(jia)苯等(deng) 52 種(zhong)揮(hui)發(fa)性有機物的現場應急(ji)測定,其他
揮發(fa)性有機物也(ye)可采用本方法進行定性分析和濃度估算。
在全掃描模式(shi)下,當進樣(yang)量為 600 ml、分流(liu)比為 50:1,或(huo)進樣量為 100 ml、不(bu)分流時,方法檢出
限為(wei) 3 μg/m3~9 μg/m3,測定下限為 12 μg/m3~36 μg/m3,詳見附錄 A。
2 規范性引(yin)用文(wen)件(jian)
本標(biao)準(zhun)引用了下(xia)列文件(jian)(jian)或其中的條款。凡是注明日期(qi)的引用文件(jian)(jian),僅注日期(qi)的版本適用于本標(biao)準(zhun)。
凡(fan)是(shi)未注日期的引用文(wen)件,其(qi)最新版本(ben)(包括所有的修改單)適用于(yu)本(ben)標準。
GB/T 32210 便攜式氣(qi)相(xiang)色譜-質譜聯用儀技術要(yao)求及試(shi)驗方法
HJ 589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(jian)測技術規范
HJ 732 固(gu)定污染源(yuan)廢氣(qi) 揮發性有機物(wu)的采樣 氣(qi)袋(dai)法
3 方(fang)法原理
樣(yang)品直接導入(ru)或經吸附(fu)管吸附(fu)、熱脫附(fu)后,進入(ru)氣相色譜分離(li),用質譜檢測器檢測。對于 52 種目
標化合物,通過與標準物質(zhi)質(zhi)譜圖和保留(liu)時間比較(jiao)定性(xing),內標法定量(liang);對于 52 種目標化合物以(yi)外的物
質(zhi),通過(guo)與標準物質(zhi)質(zhi)譜圖比較定性,根據其響應值與內標的響應值之比,估算其濃度。